
2022年8月15日,国际交流处在归德楼会议室320组织出境教师安全培训交流会,参加人员有副校长张箭、国际交流处长闫永锋,副处长梁爽及全体工作人员,具有出国意向的教师等,学习内容主要是《涉外人员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因此,必须人人自觉担当起法律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与义务,才能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保障。
一方面,重点介绍国家安全的系列法律,特别是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以及国防交通法、军事设施保护法、核安全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全体出境教师要按照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落实落地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
全体人员一致表示要做到坚决维护国际安全,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