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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第六批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专业教师赴境外院校培训的通知
2019-03-06 09:10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内涵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推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教师赴境外院校培训的意见》(院行字﹝2016﹞20号)精神,经研究,拟选派11名项目专业教师于2019年下半年赴境外院校进行培训,现就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从事经济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学前教育、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文化产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10个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和软件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课教学工作的专业教师。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本职教学工作,工作积极,成绩突出。

2.在教学一线工作且承担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优秀教师。

3.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推荐程序

1.推荐。以学院为单位,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项目教学工作实际需要,每个项目至少推荐3人(各项目培训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1),并在拟推荐人选的《商丘师范学院中外课程合作项目优秀专业教师境外培训推荐表》(见附件2)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英语测试。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国际交流处组织所有学院推荐人选参加雅思英语测试(测试时间拟定于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英语测试成绩会同教务处、人事处、国际教育学院、合作方和境外院校,提出初步人选。

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选选派:

(1)英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

(2)雅思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

(3)托福网考85分及以上。

(4)参加出国人员英语培训并获得高级班结业证书。

(5)近10年内在英语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8 个月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

3.学校研究、公示。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境外培训人员名单,并予以5个工作日的公示。

4.派出。由国际交流处负责办理境外培训人员各项出国手续,按时到国外高校参训。

四、相关要求

1.培训时间一般为3个月,具体培训时间要根据外国驻华使馆签证情况。

2.出国培训前,培训人员要与学校签订培训学习任务书,明确培训任务,确保培训质量。

3.培训后的老师,返校后须承担下列工作任务:

(1)就境外培训课程在校内举行专题学术交流活动。

(2)担任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应专业课程的双语教学任务。

(3)担任外方大学来校授课教师的翻译和助教工作。

4.请各相关学院于3月15日下午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国际交流处(一号办公楼221室),并电子版发送至879075733@qq.com邮箱,过期不候。联系人:李晶晶,办公电话:2591368,手机小号:647698。

 

附件:1. 第六批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专业教师境外培训指标分配一览表

     2.商丘师范学院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优秀专业教师境外培训推荐表

  

国际交流处

                                     2019年3月6日

 

 

 

附件【附件2:商丘师范学院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优秀专业教师境外培训推荐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第六批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专业教师境外培训指标分配一览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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