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
第三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教师赴境外院校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推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教师赴境外院校培训的意见》(院行字﹝2016﹞20号)文件的精神,现就我校推荐第三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教师赴境外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鉴于前两批境外培训报名范围为承担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教学任务的教师,符合条件人员较少,达不到遴选数量要求,本次推荐遴选范围扩大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所有的专任教师(主要为从事相关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的专任教师),遴选名额共24名。
二、推荐程序
1.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院系推荐的方式。申请教师需填写《商丘师范学院中外合作项目优秀专业教师境外培训推荐表》(见附件),院系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 院系根据教师报名情况、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积极向学校推荐人选。
3. 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国际交流处会同教务处、人事处、国际教育学院、合作方和境外院校,提出初步人选。
4. 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境外培训人员名单。
二、培训专业
经济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学前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文化产业管理、电子商务和物流管理等10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下午17:00,请尽快将报名材料报国际交流处(新校区1号办公楼221室),过期不候。联系电话:0370-2591368(办公电话);15993967698,647698(小号)联系人:李晶晶。
国际交流处
20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