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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第五批中外课程合作项目专业教师赴境外院校培训的通知
2018-04-10 11:07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外课程合作项目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推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教师赴境外院校培训的意见》(院行字﹝2016﹞20号)精神,经研究,拟选派4名项目专业教师于2018年下半年赴境外院校培训,现就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选派范围为我校合作项目及相近专业的教师,优先在经济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学前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文化产业管理、电子商务和物流管理10个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专业教师中产生。如项目专业教师中人选不足,将扩大到相近专业及合作项目所在学院。

二、选派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的方式,由申请教师如实填写《商丘师范学院中外课程合作项目优秀专业教师境外培训推荐表》(见附件),并上交所在学院。

2.推荐。各相关学院严格把关,根据教师报名情况和本单位实际需要推荐出相关人选,并在拟推荐人选《推荐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英语测试。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国际交流处组织初选教师参加雅思英语测试,并根据英语测试成绩会同国际教育学院、合作方和境外院校,提出初步人选。

4.学校研究、公示。将初步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正式人选,并予以5个工作日的公示。

5.人选派出。由国际交流处负责办理相关人选因公出国手续,相关人选按照省外侨办批件按时到国外高校参训。

三、时间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于4月16日下午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国际交流处(一号办公楼221室),并电子版发送至18737012266@163.com邮箱,过期不候。联系人:王静,办公电话:2591369,手机小号:612266。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中外课程合作项目优秀专业教师境外培训推荐表》

 

 

                                          国际交流处

                                            2018年4月10日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中外课程合作项目优秀专业教师境外培训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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